海柔

以下是讀友對於我的某一張圖畫的留言--

海柔 2013/06/13 22:50

一生中
總有那麽一段時間
需要你自己走,自己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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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已在2013,4,9 發函至內政部警政署署長信箱報案--內容如下:


信件主旨(Subject):陳約伸與孫淑玲兩個女子遭不明人士竊聽跟蹤破壞名譽長達十數年
內容(Content):

我陳約伸與孫淑玲兩個弱女子遭隔鄰的陌生歹徒隔牆竊聽,跟蹤,破壞名譽與生計長達十幾年,從台北到高雄,他們以同樣的犯罪手法對付我們.我們已報案多次,警察先生暗示他們沒有能力辦這個案子.我們已被害到一無所有,只剩一息尚存,請署長為我們查辦究竟是誰在幕後主導,為何要以如此陰狠的方式謀害我們.我們已上網控訴歹徒的犯罪惡行超過半年,一共二十幾個網站,較完整的內容在"udn部落格".為安全起見,我們不敢隨便開門,若需要我們前往警局說明,請以電話聯絡,或寄通知公文給我們.謝謝!!


陳小姐、孫小姐您們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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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


  1997~2001年,我和淑玲居住在台北市永吉路上某棟大樓公寓時,曾經發生一件與"停車"有關的事情。


  那一天淑玲排班輪休,獨自在家。很意外接到大樓管理員按對講機上來,問她"樓下有輛汽車停放在什麼地方,是不是我們的?"我們倆平生從未擁有過汽車,不論樓下的什麼地方停放著什麼汽車,都不會是我們的車子。


  不料淑玲掛下對講機之後,管理員又三番兩次打上來問,同樣的問題,同樣的回答,淑玲已經有些不耐煩。最後管理員竟出乎意外地說--下來看看嘛,搞不好妳下來一看,那輛汽車就會變成妳的了!


  我們被害這麼多年來,曾經遇過許多怪異的人物,聽過許多荒謬的話語,這是其中之一不論我們搬到哪裡,大樓管理員必定是被收買,被交代的對象。說這句話的管理員究竟被這批長年竊聽跟蹤破壞我們名譽的歹徒,挑唆交代要達成什麼目的,我們至今仍然無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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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的情勢是--我們(陳約伸與孫淑玲兩個莫名其妙被加害的女子)在明,這批長年竊聽跟蹤破壞我們名譽的歹徒(我們不知是誰)在暗。雖然情況一向如此,但是我們已經以真實姓名及住址,上網控訴他們的犯法犯罪惡行超過半年,還把文章張貼在我們住處的大門上,又到處盡力讓更多人知道事情的真相~~在這樣的情形下,我們的處境更加明白突顯,而這批歹徒的藏身之處反而顯得更為陰暗黝黑!


  這群如鬼魅一般,以如影隨形的方式謀害我們的歹徒,以龐大的勢力與人力,虛假的謊言與謠言,為自己鋪張陰暗的藏身處,堅實的防護網。藏躲在黑暗之中,歹徒必定自認為很安全!但是最安全的作法,莫過於早日把陰影變成實體!


  最近我們回家時,總發現隔鄰的歹徒門前停著形跡可疑的汽車(裝設著從外面完全不見車內的玻璃),散發著濃濃的預備犯罪的氣息~~~~


  我們猜想,他們很急著綁架我們,急著把所有的謊言變成事實,更急著讓我們的控訴嘎然而止!只要把我們從光明處擄到黑暗中,他們便會從陰暗的藏身處現身,取代我們站在陽光底下;屆時,這群龐大的陰影便能夠順利轉化成實體,他們所造的謠言(不論多麼荒謬)都會成為真實,包括由他們口中所生的"無影"的小孩,也會變成有血有肉的"實體"!


  我們多慮了嗎??應該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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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說--自大與自卑是孿生子,相伴而生。


  一個人若表現得過於自大,或許內心深處其實很自卑。


  同樣的道理,一個喜歡欺凌弱小,只敢在比自己弱小的人或動物面前表現驕傲的人,必定也很自卑;因為自卑,所以必須以欺負弱小來肯定自己的能力,以增加自信。


  我們(陳約伸與孫淑玲)兩個又瘦又小又病弱的女子,不論身高還是身體狀況,都在一般標準以下,稍微有點良心的人,都"應該"不忍心加害我們;而稍微有點自尊心的人,也"不屑"欺負我們,因為那會貶低他們的人格,令他們瞧不起自己。


  這許多年,來這批歹徒不斷造謠--我們倆很驕傲,目空一切,瞧不起他們這種沒讀什麼書的人~~~~以此引起許多人對我們的誤解,因此與他們沆瀣一氣,同夥對我們做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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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傳說,""大半在夜裡出沒,如果有人在大白天見鬼,必定是一件十分恐怖且令人難以置信的事情。


  雖然我不曾真正見過鬼,也不相信這世上有鬼,但是這幾年,我卻常有"白日見鬼"的感覺。其可怕駭人的程度,甚至有過之而無不及!


  每天我和淑玲要進出住屋處時,隔鄰的歹徒常常跑出來驚嚇我們,尤其是將屋子改建成四樓違建的那一戶;也就是時常聚眾在我們門口叫囂叫罵的那一戶;也就是做壞事做到得了妄想症,以為自己是"天皇老子",意圖指揮議員和警察,要把我倆抓去關的那一戶;也就是時常在半夜三更與其同夥在我們門前造謠的那一戶!!


  每次見到那一戶的歹徒或聽到他們的聲音,我們(陳約伸與孫淑玲兩個又瘦又小又病弱的女子)就會毛骨聳然,寒毛倒豎,猶如大白天見到了鬼!(若可以選擇,我們寧可見到"真正的鬼",而非一群雖有人形,卻喪心病狂,毫無羞恥,對我們做盡壞事的可怕歹徒。)


  於是,只要那一戶有"(是人嗎?)在門口,我們便不敢進出家門。每次要回家,總要在路口張望許久,一直要等,等,等,等到門前沒有歹徒的蹤影,我們才敢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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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兩天,我們(陳約伸與孫淑玲兩個弱女子),在住屋處的大門上張貼了公告聲明,以及幾篇我們在網路上所寫的控訴這批竊聽賊的文章--很明白地指出緊鄰兩旁的歹徒鄰居的犯罪惡行~~~~~


  這批歹徒在我倆的心目中,是一批沒有臉也沒有名字的人(因為我們不認識他們,與他們毫無瓜葛,自然不知道他們的名字)。於是我們只能公佈自家的住址--高雄市三民區灣愛街37號,37號是奇數,緊鄰兩邊的住址自然也是奇數。兩戶都加蓋了違建,一戶蓋到三樓,一戶蓋到四樓;兩戶的大門都裝有上下開啟的電動鐵捲門。只有淑玲的老家沒有翻新改建,從明誠路上往灣愛街的方向看,可以看見這棟舊屋被夾擊在兩棟相對高大的惡鄰之中,顯得極為單薄貧弱。


  將違建蓋到四樓的這一戶,幾年前向前屋主(淑玲母親的老鄰居)買下舊屋,翻新加蓋成四樓違建,開始日夜竊聽,跟蹤,破壞我們的名譽~~~


  我們知道,在他們還沒搬到隔壁之前,就已經在對我們做壞事,只是不知道他們是主其事的核心份子,還是被拖下水的惡徒。不過時至今日,這點分別已經不重要了。


  可以肯定的是--他們每天都是"現行犯",時時刻刻,分分秒秒,都在對我們兩個陌生女子做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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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一個人的教育程度及讀書多寡,與其道德品性水準之高低並無絕對關係,但是文字除了傳播知識,還有一個很大的作用,即是"教育"!文字的世界廣濶無邊,天文地理,歷史人文,法律哲學~~~應有盡有;一個人在人世間應該懂得的規範道理,皆可從書籍中尋得。文字尚可訓練一個人的思考能力,涵養內在品德,提高心靈視野。


  這十幾年,我們發現,這批直至今日(2013,2,22)仍然不停止透過竊聽器竊聽我們生活隱私的歹徒,不僅對我們每天吃些什麼相當"關注",對於我們"讀些什麼"也十分注意。不論我們是在書店裡,或是圖書館裡,總有""會緊緊盯視著我們手上所捧的書,或者突如其來,毫不掩飾地彎下腰去,瞥一眼書的封面。


  更離譜的是,時常趁我們外出,大膽闖空門的歹徒,常常把我們書架上的書,翻來翻去;不論我們整理得多整齊,當我們驚覺又有歹徒入侵時,就會發現書架上的書(甚至我從未發表過的小說稿)又被翻動過。


  他們究竟在找什麼呢????~~~~


  難道以為我們會在書頁裡夾鈔票嗎?(據說有些人有這種習慣);或者,他們認為我們藏有"天書",裡面有著"達文西密碼"??因此,想要來"尋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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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


     曾經有位大樓主委跟我們(陳約伸與孫淑玲兩個莫明奇妙被加害的弱女子)說過一句話,令我印象深刻。他說--一個人不論在自家屋內做什麼,都是他的自由。


  這話聽來怪怪的。是這樣嗎?如果有人在自家屋內殺人,也是個人的自由嗎?在自家屋內放火,也是該保障的自由嗎?只要有能耐把壞事集中在自家屋內做,就該受到保護嗎?


  個人自由的保障,應該在不侵犯他人自由的範圍內。法律是最低標準,違法的自由應該受到保護嗎?在自家屋內牆壁上裝設竊聽器偷竊陌生女子的生活隱私,也是歹徒的自由嗎?


  當然,小偷偷竊,強盜搶劫,若遇到受害者反抗,當然會認為自己的自由與權利受到侵害!因為惡事進行得不順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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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


 感謝創造天地的耶和華,祂雖然以苦難熬煉我們,卻保守我們的心,始終不曾離棄祂!


 我在"這樣,很厲害嗎?"這篇文章中提到,有""在我的文章下面回應,如果我們繼續在某位廣播名人的Facebook上貼文,就要封鎖我們,還要報警,他說--這是騷擾!


  前兩天,我的Facebook留言的功能果然被封鎖,十五天內我無法在別人的FB上貼文。我相信這與那位廣播名人無關,必定是這批直至今日仍然不停止竊聽跟蹤破壞我們名譽的歹徒在冒充他人做的壞事,試圖嫁罪給不相干的人。因為他們做賊心虛,每天想方設法,試圖阻擋我們所有的貼文,不讓更多人知道他們在暗地裡對我們所做的壞事!


  因此,今天我只能在自己的部落格發表這個事實與自己的感想--感謝諸多Facebook的版主,謝謝你們這些日子以來"容忍"我們(陳約伸與孫淑玲兩個女子)的"持續"貼文!情非得已,實在非常抱歉!也非常感激不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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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陳約伸與孫淑玲兩個弱女子)發現,這批歹徒鄰居非常擅長"嫁罪"與"拖人下水"。在這十幾年間,他們在暗地裡羅織我們不少罪名,讓我們在不知不覺間揹了不少黑鍋。他們還處心積慮拖了不少人下水,一同參與他們的犯罪惡行。因為同一件惡事,越多人參與,就有越多人承擔罪責,還可以彼此加油打氣,共同出主意,設謀想計;到最後,他們甚至產生錯覺,認為自己不是在做壞事,而是一件理所當然的"好事"!


  每一個下水的人,都變成一面盾牌,在護衛自己的同時,也嚴嚴實實地護衛了那挑撥自己下水的人;如果有一千個人下水,就有一千面盾牌,到最後,真正的"始作俑者"(也就是這條"惡水之源")已經完全被忽略;甚至有不少人還自以為自己就是"始作俑者",心甘情願地承擔所有的罪責。


  事實上(如果我們的推測沒有錯的話),早在民國80年(甚至更早),這批歹徒就已經盯上我們了。那時,誰是主謀者,誰是核心份子??


  事隔久遠,"始作俑者"已經被無數"擋箭牌"遠遠阻擋在荒漠遼遠的時間之外。


  這就是拖人下水的歹徒,陰險狡詐之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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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和淑玲都不是非常喜愛下廚的女人,如果在家吃飯,大半由我掌廚,為什麼?並非因為淑玲偷懶,而是因為我比較挑嘴,她煮的東西我不愛吃;她比較不挑嘴,不論我煮什麼 (大半是我自己喜歡吃的),她都說好吃(其實可能沒那麼好吃)。

  這批長年竊聽跟蹤我們的歹徒,不知為了什麼原因,對於我們每天吃什麼,特別感興趣。除了透過牆壁或樓板竊聽我們在家裡煮什麼,當我們外出時,他們也非常注意我們都吃些什麼。就像人們進到動物園裡,細細觀看動物在玻璃牢籠裡進食,然後再品頭論足一番。


  不同的是,我倆並非動物園裡的動物,而這批歹徒所懷的心思與動物園裡的遊客也截然不同。


  在歹徒加強逼害我們的這十幾年,他們在暗地裡散播謠言,讓不知情的人誤以為我們奢侈度日,每天都吃山珍海味,鮑魚燕窩~~~~以此挑起許多人(不論是其同夥或原本不相干的人)的好奇心(暗藏忌羨與惡意)。於是他們跟蹤我們到傳統菜市場,到超市,監視我們都買些什麼東西。當我們將日用品與食物裝滿一整箱時,便在一旁說--喔,買那麼多喔!~~~(充滿敵意的眼神與口吻)


  我們十天半個月才會去採買日用品或食物,如果遇上特價品就會多買一些。雖然大部份的人都這麼做(甚至比我們頻繁得多),但經過歹徒的刻意渲染,我們的任何作為,都顯得很特別,很與眾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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